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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別計算各航段時間,再加總
45 NM 以 110 kt、30 NM 以 90 kt、52 NM 以 125 kt 三個航段共需 69.51 分鐘,127 NM 的航線平均約 109.63 kt。
每個航段各算一次時間
時間、速度與距離畫面的時間模式,針對一個距離與一個地速求解 t = D ÷ GS × 60。若航線的地速因風的轉變或巡航速度不同而改變,就要由好幾次這樣的計算組成。把各段距離與各段分鐘數分開相加;若需要航線平均,就用速度模式由總量求得。
每個航段的地速都應來自它自己的風三角解或觀測值。
輸入值 · 時間、速度與距離
| 列 | 數值 |
|---|---|
| 距離 (nm) | 60 |
| 地速 (kt) | 120 |
結果 · 時間、速度與距離
| 列 | 數值 |
|---|---|
| 距離 (nm) | 60 |
| 地速 (kt) | 120 |
| 時間(分鐘) | 30 |
輸入值 · 時間、速度與距離
| 列 | 數值 |
|---|---|
| 距離 (nm) | 90 |
| 地速 (kt) | 90 |
結果 · 時間、速度與距離
| 列 | 數值 |
|---|---|
| 距離 (nm) | 90 |
| 地速 (kt) | 90 |
| 時間(分鐘) | 60 |
建立航線總和
- 列出每個航段,附上以海里計的距離與以節計的地速。
- 對每個航段執行時間模式,並保留未取整的分鐘數。
- 把距離與分鐘數分成兩欄分別相加。
- 若要平均值,就以總距離與總分鐘數執行速度模式。
三段式航線
45 NM 以 110 kt 需 45 ÷ 110 × 60 ≈ 24.545455 分鐘。30 NM 以 90 kt 需 20 分鐘。52 NM 以 125 kt 需 24.96 分鐘。整條航線 127 NM 約需 69.505455 分鐘,127 ÷ (69.505455 ÷ 60) ≈ 109.631684 kt。
- 第 1 段時間(min)
- 24.545455
- 第 2 段時間(min)
- 20
- 第 3 段時間(min)
- 24.96
- 航線平均(kt)
- 109.631684
若把最後一段的 125 kt 用在全部 127 NM,會得到 60.96 分鐘,少算八分鐘以上。
計算燃油時,航線總和只需輸入耗油量模式一次:以每小時 9 單位計,69.505455 分鐘約耗 10.425818 單位。逐段計算燃油再把三個結果相加,也會得到相同的總量。
常見錯誤
- 把最近一次的地速套用到整條航線。
- 把 110、90 與 125 kt 平均,再用這個平均值去除航線距離。
- 清單中漏掉爬升與下降航段卻沒有註明。
- 在同一份航線清單中,某段用海里、另一段用法定英里。
適用範圍
總和的品質取決於每段所輸入的地速。下方的 FAA 導航章節與 NIST 單位表涵蓋相關關係與單位。
僅供學習計算。請使用經核准的資料核對目前航空器限制、天氣、性能及備用燃油要求。